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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的幌子 冒牌的酒

发布时间: 2024-07-20 作者: 韦博体育app官方下载/企业动态

  (焦点访谈):这些不一样的品牌、不同样式的酒,其实别有“玄机”,您仔仔细细地观察一下,会发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加上了“”“专供”“军供”等这样的标签。这些所谓的“”酒,看起来十分神秘,那它们真的是什么高品质白酒吗?它们是怎么来制作出来,又是如何销售的?最近,重庆武隆的“”酒专案就揭开了所谓“”酒的内幕。

  重庆市武隆区的廖某在当地开设了一家经营烟酒的门店,2022年底,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获得线索,廖某在经营合法正规白酒的同时,还购进了一批假酒。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刘臻欣:“我们得知廖某进了14件假冒茅台,进价是在600元左右,然后以900到16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群众。”

  通过对嫌疑犯廖某的审讯和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嫌疑犯廖某销售给当地群众的假冒白酒,是从外省一个姓陈的人手里拿的货。

  刘臻欣:“我们通过对陈某销售进行溯源,他的假酒来源是伙同胡某、黄某等人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购买散装白酒以及包材,自行组装成假酒和假酒之类的进行销售。自此一个完整的黑灰产业网络浮出水面。”

  警方在办理案件时发现,陈某销售的酒类种类非常之多,不仅包括普通假酒,甚至将假酒伪装成“专供”“”酒销售,这中间还包括“国务院后勤采购酒”“中央警卫局接待用酒”等27种所谓“”“专供”酒类。

  这些所谓的“”酒,不仅外观和某些知名的白酒品牌很像,还自称是专为某些特殊部门或单位供应,名头响亮,极具欺骗性。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酿酒技术研发部主任韩兴林:“这种专供和,按照字面来理解,大家都能理解,应该是在某一范围以内或者特定人群才能饮用到的产品。但是如果这类产品,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觉得这些特定的人才能喝得到的产品,我也能喝得到,就可能愿意出一定的价格,把这样的产品给买回来,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市场需求。”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造假者目的是不想通过正规生产经营,但是也想快速实现经济利益的获取,必然就要傍一个知名品牌。但是如果完全直接去傍知名品牌,可能要承担更多风险,比如消费者会投诉他,比如监管部门会查处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被仿冒的品牌会对他进行打假和索赔,为了逃避这种风险,就故意仿冒你,但是又不完全仿冒你。”

  在销售过程中,陈某等犯罪团伙正是利用了一些消费者这种虚荣的心理,销售所谓的“”酒。警方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酒不仅在包装上做足了文章,销售手段也极具迷惑性。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曾光:“首先他们利用一定渠道,获得比较精准的客户信息和相应的联系方式,然后购买电话卡,注册微信,通过电话销售、微信朋友圈等方式来进行推广,然后制定了一定的话术,虚构自己拥有特殊的身份。”

  刘臻欣:“比如他说部队,说我有朋友是部队里面人,这个酒是部队给我拿来销售的,部队合理性和可能性就提高了。或者说有内部渠道可以拿到这个酒,是专门专供给几个部门的,然后以此为基础构建话术进行销售。”

  一些花了钱的人“”酒缺乏辨别能力,被销售人员的话术所迷惑,在定价上,这些“”酒也与高端白酒打起了擦边球,让我们消费者误以为“”酒就是高品质、高档次的品牌白酒,不惜花高价购买。

  陈音江:“普通消费者都会有这种心理,想花最便宜的钱买到价值最高的产品。定价太低,消费者一看就觉得是假的,不能买。他确实会让我们消费者误以为,我通过这种渠道,既买到了有相关品牌来背书的品质白酒,同时还不用承担那么高的价钱,价格稍微低一点,品质是一样的,甚至更好。”

  曾光:“他们从普通酒厂购进一些8到10块钱一斤的散装白酒,然后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包材做包装,所谓的专供酒成本就是30到40块钱不等。”

  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陈某制售“”假酒的业务逐渐扩大,他在全国多个省市设立了分公司、门店和仓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销售体系。

  曾光:“我们在全国五个省市开展了相关全面收网工作,一共抓获嫌疑犯54名,捣毁生产灌装窝点三个、销售经营场所三个、仓储仓库三个,现场查扣成品的知名假酒一共接近11600瓶。”

  这起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专供”名义的假酒案在全国来说并非个案,前不久,公安部还通报了山东、浙江、上海、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另外四起非法制售“”酒的案例,这四起案例总案值高达5亿元。

  除了这几起案例,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类似的制假犯罪团伙在全国多地都出现过。为了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专供”标识,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制定了相关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餐饮监管一处处长马朝辉:“2013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准生产标注专供等字样的白酒。2013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原工商总局,五个部门也联合下发了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包括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马朝辉:“2022年,后勤保障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有中央网信办等六个部门也发布了公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这类产品做清理,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目前市面上凡是假借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的“”“专供”“内供”商品均为假冒伪劣商品。

  正规的市场渠道,不存在所谓的“”酒,但如今在网络站点平台上,依然有“”酒类在偷偷叫卖。

  一款酒在包装顶部写有“省府专用”四个大字,声称是某省政府大院服务中心提供的内部“”酒。类似这样的酒都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生产的,在国家有关部门多次明文禁止和清理整治之后,为何依然还有打着“”“专供”旗号的酒品销售呢?

  马朝辉:“从查获的案件来看,酒假冒伪劣商品的产销更多是通过熟人社会、社交软件等隐秘的线上渠道进行,由于涉及一些私人的领域,监管难以触及。酒的制售,包括生产加工、销售交易、寄递物流、私介推广等多个环节,参与的主体多、链条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又存在时空分散、形式多样的特点,铲除的难度很大。”

  “”酒一直屡禁不绝,其中固然有不良商家的问题,但也反映了“”类型商品的畸形消费根深蒂固。

  韩兴林:“大部分消费者和消费市场对造假的假酒,或者对不法产品意识都在增强。还有一部分可能心里知道,但就是存在一些优越感,或者虚荣、爱面子,甚至有些人愿意出高价来买这样的产品,就给投机分子造成了较高的利润空间,也为造假形成了一定的市场。”

  专家分析,一些消费者以为拿“”酒送礼更能体现诚意,消费“”酒能体现身份和面子。但事实上,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案例来看,目前所谓的“专供”“”不仅售价高,绝大部分都是用的低端劣质的酒来以次充好,这样的消费陷阱,往往让我们消费者得不偿失。

  韩兴林:“为了突出自己身份的优越感,购买了这种酒,并且来招待朋友,但是如果人家能喝出来这个酒质量优劣,还有可能明白目前市场上不存在这种专供和,明白它是假酒,本来是为了更好的提高自己的身份,有面子,但实际上可能是不太光彩的一件事情。”

  陈音江:“既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这种所谓的专供酒或者酒,那么这种酒一般来说就不可能在正规渠道上去购买。从警方公布的这几个案例来看,这种所谓的专供酒酒主要都是通过电话或者社交平台的私下交易来销售的。如果消费者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到这种假冒酒,即使权益受损了,往往也很难维权,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不仅如此,“”酒的包装、销售、推广不仅可能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要求,而且这些所谓的“”酒往往都是一些小作坊,甚至是黑窝点加工制售出来的酒类商品,其背后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风险。

  韩兴林:“这些小作坊里出来的产品,酒的质量或者生产的全部过程本身控制不好,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具有食品安全方面保障的。”

  马朝辉:“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也扰乱了线上线下的市场秩序,更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近期还将采取全面线下排查治理,全面线上监测清理。一方面政府部门严厉打击制售酒行为,深挖源头,铲除链条;另外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引导,使消费的人认知到酒是假冒伪劣酒品,不主动去购买,饮用酒,这样酒的市场会逐渐消除。”

  “”酒作为一种貌似高端,看起来受某些人追捧的酒类,不仅质量堪忧,还涉嫌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利用的正是部分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心理。该如何对症下药呢?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让无良商家等产业链经营者和违法犯罪分子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还要通过种种渠道曝光“”酒是假酒、劣质酒的事实。也希望公众不要被所谓“”“专供”欺骗。从源头到终端,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酒的生存土壤。